一、电池保服务对象及范围
(一)电池保服务对象为:在九机网购买的并且用于家庭或个人使用的内置电池手机。
(二)电池保服务范围为: 当您购买九机“电池保”服务后,在服务期限内,手机电池出现意外爆炸提供一次置换新机服务、待机续航半小时内掉电10%或充满电后续航不足2小时可提供一次置换电池服务。
二、电池保服务的内容
(一)电池保服务范围:
1.手机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一年内如出现正常使用状态下自燃、爆炸导致手机损毁,九机网将提供免费置换新机(不承担其他任何连带责任)
2.手机设备在使用一年以后,如出现电池续航不足、电池跳电、手机待机续航半小时内掉电10%或充满电后续航不足2小时。经检测属于服务范围内故障,将提供一次免费电池更换服务。
3.如手机出现损坏(屏碎、外观变形、进液等意外),须在手机修复后开始置换服务。
(二)电池保非保范围:
1. 经由非本公司授权售后进行拆机、维修、检测以及原厂机身封机标破损的
2. 购买商品无生产商保修凭证及销售方销售凭证,送修商品无法与保修凭证、延保、电池保及意外保服务凭证相对应,且无法证明的,包含但不限于手机IMEI不可见、手机背贴移位、灭失等情况;
3. 应由生产商、供应商、或者是修理商的保修或保证涵盖的或由于商品召回导致的商品维修,以及商品本身与厂家商品说明书所标注的参数不符;
4. 未根据生产商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和操作;
5. 使用非厂家指定原装附件导致的机器故障损毁;
6. 自行更改软件、系统,第三方软件不兼容等软件问题导致的故障;
7. 任何商业用途环境或者非个人使用下使用商品而发生的故障
8. 战争、恐怖主义行为、敌对行为、罢工、暴动、民众骚乱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9. 地震、洪水、雷电、暴风雨、霜冻或其他不良天气状况及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坏或故障;
10. 任何类型的核风险和核事故引起的损坏或故障;
11. 由于人为主观故意损坏、入室抢劫、盗窃、火灾或者是爆炸、液体溢漏、侵蚀、动物或昆虫导致的损害、错误使用、滥用而导致的维修;
12. 保修商品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适用范围,以及商品随使用时间推移正常产生的性能衰减(如机身发热,信号减弱,待机时间减少非频繁死机等);
三、电池保服务期限
自手机交易完成第二日生效,有效期两年
1.购机后第一年如发生爆炸/自燃等电池故障导致手机损坏换新机;
2.购机后第二年电池故障换新电池。
四、延保及意外保服务的撤销和变更
(一)服务的撤销
1.如果您购买的商品在生产商保修期内(15日内)发生退货,我们将全额退还您购买延保或意外保的费用。您可以在购买之后的30日内提出撤销请求,我们会退还您相应费用的70%;
2.超过30日,延保服务或意外保服务则无法撤销,缴纳的费用将无法退还;
3.如您存在欺诈行为,我们可以撤销您的延保或意外保服务,并不再退还您购买延保或意外保时所缴纳的费用。
(二)服务的变更
1.您的商品在生产商保修期内发生了更换,我们将自动帮您办理相应服务的变更手续;
2.商品通过延保或意外保服务产生的更换,相应服务不再延续;
3.特别提醒:在进行服务变更时,您无需承担变更手续费,但您可能会因更换商品的价格变化而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的差价。
五、其他事项
(一)第三方权利除外
电池保、碎屏保、延长保、意外保服务及半价换新服务仅保障购买时对应登记的商品的服务,任何非对应的商品不享受相应服务。
(二)延保及意外保服务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以下或类似情形不负赔偿责任
1.任何在延保或意外保服务下的维修服务延迟,任何数据遗失或商品在本司授权维修单位维修或替换期间所造成商品无法使用之费用;
2.因商品使用不当或法律法规不允许赔偿而产生的损失。
(三)质保时间
1. 电池保服务维修更换后配件质保时间统一为30天。
2. 维修完成后延长保、电池保服务剩余时间超过30天,质保时间沿用服务剩余时间,若不足30日所维修或更换配件提供30日质保。
六、送修途径
1.亲临九机网全国范围内线下任意门店;
2. 邮寄商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三号楼,收件人:严修修 电话: 15608807767;
3.登录九机网自助预约报修,待相关授权售后工作人员联系您;
4.拨打本服务客户服务电话:400-008-3939转9。
注:该条款适用于2017年2月23日-当前时间购买的电池保。